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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PREFACE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跨境贸易和投资活动日益频繁。国家外汇管理局紧跟时代步伐,出台了一系列资本项目便利化措施,以合规为基础,以便利化为方向,旨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透明的外汇服务。越合规,越便利,这不仅是外汇管理的原则,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以下是部分现行有效的法规及其便利化措施内容的介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
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汇发〔2023〕28号)
01
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高跨境融资额度。
02
便利外商投资企业(FDI)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将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
03
放宽了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取消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的限制,但累计汇出额不得超过中方拟投资总额的15%。
04
完善了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
05
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允许确有合理需求的非金融企业到注册地所属外汇分局之外的其他地区银行开立外债账户。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
(汇发〔2024〕12号)
01
细化和明确部分业务办理原则,增强业务可操作性,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更加便捷高效办理业务。
02
明确境内机构境外放款债转股办理程序,为机构提供了更清晰的操作流程。
03
新增境内企业在A股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外方股东参与认购业务办理情形,为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提供了新的途径,增强了资本市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04
吸收最新法规及外汇行政许可等政策文件的成果,更新了相关内容,如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反映了最新的政策要求和市场实践。
温馨提示
在享受便利化措施的同时,交易主体也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不合规的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明确的限制措施和处罚条款。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等,对于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外汇局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或停止经营外汇业务等。
外汇局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人积极了解和遵守外汇管理政策,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环境。更多详细信息,请关注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或访问官方网站。
来源:山东自律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