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到位!
@灵活就业人员,
你的缴费基数可能有变化!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确定广西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与2019年保持一致,其中缴费基数。
上限为——
15769.5元/月
下限为——
2955.1元/月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153.9元/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注:
1.南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市社保经办部门统一调整,单位无需申报。
2.南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医保行政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这次调整后,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最新标准是?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
2020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下限2955.1元至上限15769.5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一览表
(2020年)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一览表
(2020年)

(图片来源于南宁人社,点击可放大查看)
注意事项:
此次调整,不仅对缴费基数有影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养老金等)
计发基数也有变化哦~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提高
2020年南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由5577.4元/月提高到5889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南宁市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正常参保的,均可通过支付宝APP为本人或代他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用。
南宁市本级和横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正常参保的,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爱南宁APP、南宁市人社局网站、支付宝APP为本人或代他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用(还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银缴纳本人的社保费)。
用 手机 就可以交
快跟着小爱来看看
怎么通过“爱南宁APP”
缴纳社保费吧~
1.注册登录“爱南宁APP”,点击首页的“更多应用”版块,在“社会保障”版块选择“社保缴费”。

2.选择“自主缴社保费”或“代他人缴社保费”>>>按照提示输入个人信息、选择缴费险种、缴费时间段等>>>生成缴费订单并按提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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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宁人社
编辑丨爱南宁APP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