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广西财政厅获悉,今年,自治区筹措下达财政补助资金30.21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严格监督考核举措,切实强化资金监管,支持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助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美好向往。
据悉,该笔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全区4.4万套城市棚户区住房实施改造,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5570套,向2.28万户符合条件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改造17.91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支持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土地出让收入、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数万个老旧小区、城市棚户区实现旧貌换新颜。南宁市仙葫苑公租房小区发展小户型公租房等做法得到了赞许,经验将获得推广;柳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获国务院大督查激励,获得奖励资金2000万元,为广西擦亮了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