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100问(八)
www.jc-wx.com 2014-10-08 8:45
71、实现海关与各发证机关联网核销管理的许可证件,其申报要求与未联网证件有何区别?
管理相对人在向海关申报之前应申领对应许可证件,发证机关除签发纸面证件外,同时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管理相对人在向海关实施电子申报时,应将许可证件号码录入报关单对应栏目,供海关核销电子数据。现场交单环节仍应提交相关纸面许可证件。
72、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对发证机关指定的货物报关口岸仅包括长江经济带一个口岸的联网核销管理许可证件,是否可以自行选择向经济带内任一海关进行申报?
可以。许可证件证面签注口岸为长江经济带任一口岸的货物,除了有指定进出口口岸管理规定的外,在区域任一海关办理申报验放手续。
73、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企业跨关区申报时如何解决海关担保跨关区的问题?
为提高通关效率,海关将在银行总担保及汇总征税项目的基础上,海关将建立统一的海关电子支付担保系统。企业可凭银行出具的保函在海关进行备案和通关,实现“一份电子支付担保保函区域通用”。
74、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报关时在哪缴税?
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实施后企业在申报时选定的接单现场海关缴纳税款。
75、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税收缴款书有无变化,会不会影响增值税抵扣?
没有变化,增值税抵扣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76、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退税在哪办理?
在原征税地海关办理。
77、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税收政策咨询要找哪个部门?
税收政策咨询可以向海关12360热线咨询,或者向长江经济带海关的关税部门咨询。
78、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汇总征税有何变化?
集中汇总征税试点期间,按现行规定办理。
79、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非长江经济带企业减免税货物在口岸通关有何变化?
从企业角度看,减免税货物通关流程保持不变。
80、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纳税争议向谁申请复议?
纳税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变,企业如对海关作出的征税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其上级海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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