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辅导期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按照本规定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信息来源于网络

全国客服热线: 400 654 6020
单位名称: 齐齐哈尔畅友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谊联名居37号楼1号门市(龙沙国税对面)
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网站吧:

点击“阅读全文”关注我们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