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下午,马蓉上诉王宝强离婚纠纷、名誉权纠纷两案分别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这次终审判决的当天,王宝强、马蓉均到场听取判决。终审判决生效后,两人在朝阳法院的离婚分割财产官司将开始启动。

根据此前的新闻,王宝强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独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Y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

二审宣判之后,马蓉自2016年王宝强发表申明以来,首次接受媒体采访。她在意识到自己的每一个名牌包包,大牌衣服,都有可能被瓜分走的那一刻,她的愤怒扑面而来,隔着屏幕都能感受的得到。

那么,问题来了,离婚后双方的保险财产到底该如何分配呢?总体上,保险产品在离婚分割时,如果是婚内财产购买的产品,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或者认定的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就属于个人财产。另外,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婚生子女作为受益人,保险一般不予分割,保险与孩子共同归由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30日)》,其中提到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其原文内容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附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的出台,从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许多既定俗成的婚恋模式,突出了财产的私有化,将资产和爱情分割为相对独立的个体,
法律告诉我们,如果夫妻感情不在了,即使离婚,有保险,至少能保住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可是一旦没有保险,想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那可不是很容易的。

婚姻就是一场征战,有人会受伤,有人会退役,有人会坚守,你是否为你的婚姻增加了一份保障,无论风风雨雨,他都会不离不弃,静静的陪伴,感情可以变,但制度不会变,善于利用保险金融工具做好财产规划管理,对家庭中的主要收入来源者和相对弱势的一方,都是至关重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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