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为支持农业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框架。并且将在用地、金融、税收等六方面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支持。

为什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我国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国,实行的是以户为单位的分散经营。这种经营方式规模小、效益低,在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不具备优势和吸引力。
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新农民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都属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范畴。
新型经营主体将获得哪些方面的支持?
财政税收
新增补贴资金未来将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补贴方式包括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
基础设施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所必须的,在基础设施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主要分为两块:一是优先被安排为建设管护主体;二是优先安排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减免相关税费。
金融信贷
运用税收、奖补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农业保险
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比较大,政策性保险对农业越来越重要,可以说是农民降低损失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从《意见》来看,国家将扩大农业保险的支持范围,在粮食主产省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大灾保险试点,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
市场营销
包括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销对接活动和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电子商务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等。
人才支撑
农业部韩部长之前在回答“谁来种地”的问题时表示,农村的地谁来种、怎么种的问题,要靠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意见》明确表示: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办好农业职业教育。
可以说,《意见》全方位表明了中央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另外,从农业补贴的方向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被给予优先补贴或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