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奉贤区农村集体产权合同到期公告(试行)
(简易规则)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协新村541号(协新机电厂2)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Fcxx-004
出让方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协新经济合作社
合同到期时间:2017.06.31
标的坐落:奉城镇协新村541号
标的经营用途:厂房
建筑面积(平方米):480
占地面积(平方米):3553.98
拟出让低价:43000元/宗/年
拟出让年限:5年
拟出让起止时间:2017.08.01-2022.07.31
免租期:无
递增情况:每1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2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3%;
受让方准入要求
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非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意向受让方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果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人;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组织交易单位:上海市奉贤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奉城镇分中心
地址:上海市奉城镇南奉公路888号
联系人:姚国芳
联系电话:021-57513261
公示时间
2017年8月24日 至 2017年8月30日
附:
1.本公示是提前3个月对即将到期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合同信息进行到期公示。
2.本公示中,拟“出让底价”是指出让方根据评估价、参考价或理事会、社员代表会议决议价拟定的交易底价;“资产用途”需合法合规。
3.本公示中“拟出让底价”、“拟出让期限”、“拟出让起止时间”、“免租期”和“递增情况”可能会和到期后的出让信息有所不同,以到期后的出让信息为准。
4.意向受让该标的的组织或个人,请在合同到期前前往“组织交易单位”填写奉贤区农村集体产权续约申请表(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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