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2月11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对天津市光伏用地进行进一步的明确。文件指出,“对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方阵架设在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上的,光伏组件最低沿应高于地面2.5米,应高于最低水位0.6米;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米,行间距应大于6.5米”,这意味着天津市在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方面放宽了限制。
政策原文如下:




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2017年12月11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对天津市光伏用地进行进一步的明确。文件指出,“对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方阵架设在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上的,光伏组件最低沿应高于地面2.5米,应高于最低水位0.6米;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米,行间距应大于6.5米”,这意味着天津市在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方面放宽了限制。
政策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