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转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宝坻政办发〔2018〕19号),要求宝坻区各镇街及区政府各部门全面推进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工作。
《意见》要求,全区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及市、区有关文件政策要求,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全面推进。全区范围内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必须按照国家、市、区文件精神全面进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的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资源性资产、集体资产处置、农村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各类交易,应全部通过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
《意见》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