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体系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津党厅〔2014〕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健全完善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意见》(津政办发〔2015〕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监管,2016年1月14日,我市成立了由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商务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和市水务局11个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管体系。
※市场服务体系
作为配套天津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载体,2016年,天津农交所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完成了“市—区—镇(街)”三位一体的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并开发出了全国领先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按照“六统一”交易模式,即“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收费标准的整体运营标准”来进行市场管理,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效预防农村基层微腐败的发生。
天津农交所重点推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建设项目招标鉴证、林木所有权交易、农用生产机械使用权交易、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知识产权8大类产品,并为此前未进场、但运作规范的存量资产提供交易鉴证服务。目前,天津农交所在全市10个涉农区均已设立分市场,在151个涉农镇街建立工作站,与经管系统所配套的153名审核员、322名操作员已全部到位,完成了从“1”个试点到“10”个涉农区全覆盖的市场跨越,成为国内第一个建立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市场网络和交易系统的农村产权交易所。
※中介机构建设
2016年5月31日,中国农村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筹)第一次发起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等十一家发起单位参加会议,并共同签署了《中国农村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筹建工作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全国性农村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筹建工作正式启动。
为引导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提升市场的流动性水平,完善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2016年底,天津农交所开展会员招募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累计发展经纪会员11家、交易服务会员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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