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各会员单位:
根据《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所开展2019年度第一季度会员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登记备案,且在2018年至2019年3月25日前未参加年检的会员单位(以下简称会员)。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2019年3月25日至3月31日,会员根据本通知年检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并填写《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2019年第一季度会员单位年检信息表》,以电子表形式报送市场部邮箱。
(二)缴费。本次年检涉及的机构应于2019年4月8日前缴清会员费。
(三)核查。2019年4月1日至 4月9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完成对会员年检申报材料的核查工作。
三、年检内容
结合《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突出以下年检重点:
(一)执业质量情况。项目操作是否规范,项目材料提交是否符合规定。
(二)遵纪守法方面。职业道德是否遵守,会员义务是否履行,是否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三)会费缴纳情况。会员费用是否按时缴纳。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会员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统筹安排,积极做好自查工作,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将在各会员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和抽查。
(二)切实加强整改。各会员单位要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年检工作。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切实保证年检质量。
(三)及时报送资料。为了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会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并按时报送年检有关资料。年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联系。
详情请致电022-58791052-8010或发送邮件至tjnjsscb@163.com。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2019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