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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村集体可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整合本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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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村集体可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整合本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源
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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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津农委〔2022〕4号)结合本村实际,村集
《
天津
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
(津农委〔2022〕4号)
结合本村实际,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作价回购、统一租赁、农户委托、农户入股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集中整合本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源,以便于统一盘活利用。
1.作价回购。
拥有闲置住宅的农户,在有其他合法住所且自愿退出该闲置宅基地情况下,可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统一盘活利用。
2.统一租赁。
农户可以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租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合同收取租金,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3.农户委托。
农户可签订委托协议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授权委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经营、出租、入股、招商合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4.农户入股股份合作。
农户可以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作价,以契约方式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项目,协商确定分红比例。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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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天津市农委、宝坻区人民政府、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全资股份制企业。经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农村经营性资产、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项目、存量场外市场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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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天津市农委、宝坻区人民政府、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全资股份制企业。经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农村经营性资产、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项目、存量场外市场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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