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提交2013年度年报的企业有哪些?
答:凡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挂牌的公司,应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年报的披露工作。在2014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挂牌的企业,如在挂牌交易说明书中未披露经审计的2013年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也应当于2014年4月30日前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
2.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要求是什么?
答:企业应当按照《天津股权交易所年度报告格式内容指引》和《2013年度报告》模板进行编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报告期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董事会报告;
(4)重要事项;
(5)最近一期的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7)公司治理;
(8)财务报告;
(9)备查文件。
3.2013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答:2013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企业如有特殊情况预计无法在此之前完成的,可在4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4.2013年度报告披露的注意事项?
答:(1)天交所挂牌企业2013年度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在天交所注册。
(2)根据均衡披露原则,2013年度报告的披露采取预约披露时间的制度,原则上每日最多安排30家挂牌企业公布年度报告。预约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28日,挂牌企业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及其更新情况将在本所网站公示。
(3)2013年度报告公布前,挂牌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