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 ,互联网医疗除了传统医疗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制,还因其互联网特性和人工智能等运用,须接受日趋严厉的互联网行业合规要求约束,同时受到两方面的强势监管。
来源丨医疗健康法务圈
开展线上诊疗活动需要哪些资质?
根据《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 试行)〉等3 个文件的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向当地所属管理部门,提交互联网医院开办申请。获批后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注明“ 互联网诊疗”,如果是第三方机构依托于实体医疗机构设立的互联网医院,则应独立取得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外,平台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在具备满足互联网技术要求的设备设施、信息系统、技术人员以及信息安全系统情况下,应完成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试。如果是综合业务类的平台,除了单纯的诊疗业务之外还有其它复合型业务的,还需要根据具体业务场景和交互功能,由法务或律师详细评估是否需要其它的业务资质。
互联网医院中关于互联网医疗活动需要建立哪些规章制度?
根据监管要求,互联网医院应建立的基本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流程。
线上健康评估项目属于诊疗行为还是健康咨询行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诊疗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一般而言,线上健康评估目的是引导患者正确就医,而不是确诊疾病或治疗。
线上诊疗活动是否可以从事患者病症的首诊诊断?
根据互联网诊疗相关规定,当下互联网诊疗活动,仅可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经医师判断为首诊时,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因此,互联网医院的线上平台在交互界面上应做好合规设计保障复诊提示和首诊识别。虽然在疫情期间,考虑到民众就医需求和防控工作需要,国家卫健委等多个部门发布“互联网+”的首诊服务。随着疫情结束,新冠疫情方面的互联网首诊服务相关规定也已经失效。
从事线上诊疗活动中应如何判断首诊与复诊?
根据《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 试行)》规定,互联网医疗平台应要求患者在预约就诊服务时,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由接诊医师识别患者是否符合复诊条件,并采集证明患者已确诊的其他凭证信息。在用户协议和知情同意文本中也应做相应提示,在平台界面上应做相应的合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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