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金融产业服务基地人才扶持
对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购房补贴款;对中层管理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款;对技术业务骨干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款。
奉贤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1、对经审核认定为“奉贤区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者,由区政府分别给予“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和10万元,并视情给予每月300元至800元的租房补贴。享受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对有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奉首次购买自用商品房的,经区人才激励政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视情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3、入选“上海市千人计划”人才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助,区政府给予50万元配套资金。其中,创业人才配套资金由区政府承担,创新人才配套资金由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区政府最高承担25万元。入选“中央千人计划”人才由国家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上海市政府给予50万元配套资金,区政府和人才所在单位共同给予50万元配套资金。
奉贤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
技师表彰奖励
对荣获“奉贤区突出贡献技师”称号的个人,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候选人参加“上海市突出贡献技师”评选,对荣获“上海市突出贡献技师”称号的个人,除享受市有关奖励政策外,参照享受我区人才购房优惠、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和子女就学等政策。
“首席技师”资助及补贴
1、对企业的资助
对设立“首席技师”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且经核准的企业可以获得一次性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由企业于每年4月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2、对个人的补贴
每次选拔10名左右首席技师。对获得“首席技师”技术职务的个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职务补贴。
奉贤区鼓励企业入驻南桥中小企业总部商务区
1、对年纳税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和组织:购置物业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不超过该房屋在商务区内平均房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租赁物业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自用办公三年以上,按该房屋在商务区内平均租金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上补贴资金三年内分期到位。
2、对所引进的与区内重点发展产业相适应、具有行业影响力、能够产生集聚效应、引领效应的国家级、市级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与组织,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办公用房补贴。购置物业按不超过该房屋在商务区内平均房价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赁物业(三年以上)按该房屋在商务区内平均租金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资金三年内分期到位。
3、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参与商务楼宇的开发和对外租赁招商,对租用其开发楼宇企业年纳税额在每平方米500元以上的,按租用企业地方税收留成部分的10%奖励给房地产开发商。
4、国际著名品牌销售企业在商务区内注册公司并开设品牌专卖店的,自开张营业之日起三年内给予“零租金”待遇,并视品牌情况一次性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
5、世界500强企业在商务区内注册设立地区总部以上的,除执行市府办公厅以沪府办发〔2008〕50号文转发的、由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制定出台的关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若干实施意见中的资助与奖励办法外,另给予1:1比例政策配套。国内500强企业在商务区内注册设立地区总部以上的,原则上参照上述4标准减半执行。
6、鼓励行业协会和组织在商务区内以“产业集成”的概念、联合投资建设商务楼宇,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今后在入驻该楼宇的企业经营中产生的地方财力中逐步提取并奖励返还。
7、对于入驻商务区内企业的非上海户籍投资经营者、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由区有关部门优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同时协助办理一般员工的上海市居住证。符合转上海户籍申请条件的,可优先上报审批。
8、对在商务区内的非上海户籍企业投资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可享用本地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帮助该企业解决一般员工子女在沪就读、升学等事宜。
9、对入驻商务区的企业,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等政府信用担保机构优先提供企业向银行融资的经济担保,并对担保费用予以减免。协调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优先、低息对入驻商务区的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服务。
10、入驻商务区的企业可优先并以优惠价格获得中国中小企业信息、技术、装备交易会(筹)及商务区内各类专业展(销)会的展位;优先并以优惠价格获得商务区内综合会展、会议、商务等配套设施的服务。
奉贤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扶持
1、积极支持更多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对申报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被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
2、积极争取国家和本市各类创新基金的扶持,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认真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按照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对建立区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经验收合格后,区政府给予30万元创建补贴,其中达到市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再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列入区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项目,区政府给予5—10万元的技术开发经费补贴。
4、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对评审通过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区政府给予项目投入的20%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申报国家产业振兴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技术改造项目,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支持企业实施信息化改造,在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投入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对首次获得经政府部门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各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名牌、商标续(复)评企业的,再给予3—5万元奖励。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上海市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对承担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对国家级、市级示范(试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和获得《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证明》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7、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沪首次购房且符合本市购房政策的,可以按市场销售价格60%的优惠价,申购100平方米(含)以下建筑面积的奉贤区人才房一套,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由个人按市场价购买。
8、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根据不同的学历、职称和职业资格,每人每月享受300元、500元、800元等不同档次的人才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9、对入选“奉贤区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区政府分别给予“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10万元和5万元。对入选国家和上海市“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上海市规定的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资金资助、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配偶安置、薪酬、通关、子女就学和优化服务等方面的特定待遇外,参照享受奉贤区人才购房优惠和租房补贴政策。
10、在本区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工作,税后年工资薪金和劳务所得大于20万元(含)的硕士以上学历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才,区政府按其个人所得税中由工资薪金和劳务所得形成的区得财力的50%对人才实施奖励,每人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25万元。
11、为高级人才办理就医服务卡,在区指定医院享受优质门诊服务和入住高级人才专用病房等待遇,并对住院者给予70%的床位费补贴。
12、为高级人才的子女就近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就学,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资源;子女就学有其他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13、对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的各类人才,优先办理人才居住证;需解决本市常住户口的,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优先申报解决常住户口。
奉贤区工业标准化项目实施专项奖励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
对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的单位,分别给与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国际标准修订、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国家标准修订、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资助。对承担行业标准修订、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资助。
(二)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国家级示范(试点)项目资助额度为6万元—10万元,市级示范(试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5万元。
(三)采用国际标准项目
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的企业资助3万元,获得《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证明》的企业资助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