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以轻薄的纺织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户外防晒皮肤衣。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皮肤衣。
主要包括使用说明、号型规格、经纬纱向、对条对格、外观疵点、缝制、规格尺寸偏差、整烫、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水洗尺寸变化率、接缝性能、撕破强力、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拼接互染色牢度、酚黄变色牢度、透湿率、防紫外线性能、洗后外观等。
相关术语定义
采用具有防紫外线功能且单层面料平方米公定质量(或多层面料平方米公定质量之和)不大于60g/m2的纺织织物为主要面料制成的户外穿着用的服装。(FZ/T 74007-2019)
皮肤无防护时,计算出的紫外线辐射平均效应,与皮肤有织物防护时计算出的紫外线辐射平均效应的比值。 (GB/T 18830-2009)
紫外线防护系数UPF>40,且紫外线UVA透射比<5%,可称为防紫外线产品。 (GB/T 18830-2009)
主要列出了耐光、耐光汗、透湿、防紫外线等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耐光色牢度(变色)/级≥ |
4 |
4(浅色3) |
3 |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变色)/级≥ |
4 |
4 |
3 |
备注:
(1)耐光色牢度:仅考核面料,荧光色产品的耐光色牢度的合格品考核指标允许比本标准降半级。
(2)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仅考核直接接触皮肤的单层类服装。荧光色产品的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的合格品考核指标允许比本标准降半级。
项目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透湿率/[g/(m2*24h)]≥ |
3000 |
||
在GB/T 18830-2009中,当样品的UPF>40,且T(UVA)AV<5%时,可称为“防紫外线产品”。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与GB/T 18830-2009的防紫外线产品技术要求一致。
防紫外线性能
项目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紫外线防护系数 UPF >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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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UVA透射比T(UVA)AV/% < |
5 |
||
(1)仅考核洗后。
(2)网眼、镂空、打孔等部位不考核。
(3)经防紫外线整理的产品,其整理剂应无毒无害,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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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编辑:中纺联检(虎门)倪冰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