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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不延期!7月15日前必须完成!

官宣!不延期!7月15日前必须完成! 齐齐哈尔市畅友科技有限公司
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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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官宣!不延期!7月15日前,所有企业都必须完成这件事!附:7月征期+抄报流程!一起来看看吧~1来了!7月各税



官宣!不延期!7月15日前,所有企业都必须完成这件事!

附:7月征期+抄报流程!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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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7月各税种的申报期限及流程!

7月为大征期,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需要申报。

7月征期截至7月15日,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


< 抄报税流程图 >


征期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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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盘抄报方法



第一种方法:自动抄报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



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1年8月16日左右。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

第二种方法:手工抄报


第①步: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第②步:网上申报
操作流程: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为例,如下图。


*注:若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申报系统客服热线。

第③步:反写监控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第④步: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税务UKey操作方法



第一种方法:自动抄报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至2021年8月16日左右。


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

第二种方法:手工抄报


第①步: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第②步:网上申报
操作流程: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为例,如下图。


*注:若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申报系统客服热线。

第③步:反写监控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第④步: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金税盘抄报方法



操作方法
①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系统自动进行汇总上传。
②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确认方法
操作流程: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次汇总报送日期:2021年07月01日00时00分
汇总报送起始日期:2021年08月01日汇总报税资料:无或者您只看锁死日期更新到2021年08月,汇总报税资料“无”此状态说明您2021年07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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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内容,
这些关乎钱袋子的新规也需额外注

机动车发票使用新规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适用什么情形?机动车发票包含哪些发票种类?


《办法》适用于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下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形。


机动车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此外还需注意,销售不属于机动车的其他商品不应开具机动车发票,不适用本办法规定。


机动车销售方分为几种类型?如何区别?


考虑到机动车销售方式和渠道的各自特点,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将机动车销售方分为三种类型,即:机动车生产企业、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其他机动车贸易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机动车生产企业包括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及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如在国内从事汽车整车制造的企业属于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某国外品牌(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属于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是指经机动车生产企业授权,且同时具备整车销售、零配件销售、售后维修服务等经营业务的机动车经销企业,如某品牌汽车4S店等;其他机动车贸易商,是指除上述两类企业以外的机动车销售单位和个人,如摩托车个体经销处。


深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明确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日前发布2021年8号公告,明确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



国务院近日宣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推行!重点内容如下:


✦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 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1.直接取消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2.审批改为备案,在全国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


3.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对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4.优化审批服务。


✦ 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1.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


3.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中级会计职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大讲堂、中国政府网等

编辑: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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