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热,正值儿童凉鞋购买高峰期,市面上各类童鞋产品琳琅满目,包括卡通拖鞋、水晶鞋、洞洞鞋、果冻鞋、销量百万的“网红”凉鞋等。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制鞋材料的开发,大量新型材料被用于制鞋行业,新材料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也在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近年来新闻报道显示,童鞋产品尤其是塑料鞋(如聚氯乙烯PVC材质)存在邻苯二甲酸酯(PAEs)类增塑剂超标的问题,甚至各知名品牌产品被下架、查封或召回也屡见不鲜。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者健康安全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消费者等越来越重视产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儿童用品的安全。不仅重视童鞋的物理性能,也重视鞋用材料的化学安全性能对脚部以至整个身体健康的影响。
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与 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两项童鞋强制性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是基于当时市场上的儿童鞋和布面童胶鞋产品而制定,为有效规范国内童鞋市场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提高了我国童鞋产品的质量。近年来,随着童鞋产品的材质、款式和加工技术等方面的发展,这2项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指标和理化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滞后,不能满足目前童鞋类产品的应用和发展需求。根据强标整合优化精神和工信部工作部署,标准起草工作组对两项强制性标准进行整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4年发布新的强制性标准GB 30585-2024《童鞋安全技术规范》(后文以“新标准”指代),并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相较于GB 30585-2014(后文以“旧标准”指代),新标准升级了技术指标、扩大了适用范围,实现童鞋安全的多维管控,更好地应对前述安全隐患、更好地适应童鞋市场发展的需求。主要变化如下:
1.适用范围扩大
2.物理性能要求显著提升
婴幼儿鞋小附件要求:旧标准仅规定“婴幼儿鞋上小附件抗拉强力应≥70N”,而新标准规定了“经规定拉力测试后脱落的小附件(含拉力测试过程中脱落的附件碎片和连同帮面材料共同脱落的附件),不应有可触及的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因婴幼儿对小附件充满好奇,可能用手拉扯、抠拽,若小附件可拆卸或容易脱落且尺寸过小,被婴幼儿不慎误吞,可能造成窒息风险;若小附件存在锐利边缘和尖端,可能割破、划破婴幼儿娇嫩的皮肤,因此新标准对婴幼儿鞋小附件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和更严格的要求,以避免或减少对婴幼儿可能造成的伤害。
断针要求:旧标准要求“鞋内应无断针”,而新标准要求“鞋内外应无断针”,并且与旧标准只要求用金属检测仪检测相比,新标准增加了目测、手感方式的检测方法,检测方法更严格全面,避免对儿童足部造成划伤或刺伤。
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竞技用田径鞋,足球鞋等儿童鞋上的功能性鞋钉不在新标准考核范围内,新标准考核更加严谨。
3.化学安全要求更细致全面
六价铬的限量,相较于旧标准,新标准的六价铬限量降低,从≤10mg/kg降低到≤3mg/kg。测试方法增加了GB/T 38402,且规定当发生争议时,以GB/T 38402为准。
新标准删除了对砷的要求,将铅的限量值由100mg/kg提高到90mg/kg,同时明确了重金属总量检测的对象“带涂层(印花)材料、人造革、合成革、橡胶、塑料等合成材料”。
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由旧标准中的“≤”变为新标准中的“<”,同时明确了考核对象,其试验方法变更为GB/T 32440.1,新增了对DIBP的考核。
新标准中N-亚硝基胺考核婴幼儿鞋的橡胶部件不变,将要求改为≤0.5 mg/kg,试验方法变更为ISO 19577:2019。
新标准增加了人造革、合成革的甲醛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要求,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限量值≤30 mg/kg。
新标准增加了含氯苯酚和短链氯化石蜡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旧标准不考核。
4.删除异味和钢勾心的要求
异味:新标准中删除了对异味的要求;
钢勾心:GB 28011-2011《鞋类钢勾心》已由强制性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故新标准删除了对钢勾心的要求。
温馨提示:
2025年6月1日之后生产的童鞋必须满足新标准的要求,2025年6月1日之前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可有12个月过渡期,2026年6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童胶鞋在新标准考核范围内,生产企业需高度关注化学项目,尤其是聚氯乙烯(PVC)塑料鞋应重点把控邻苯二甲酸酯超标的风险。
童鞋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应密切关注上述新强标更新实施的相关内容,在标准过渡期内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使用符合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材料,加强对新增或变化较大项目的大货检验,规避质量风险。
新标准根据技术的进步、市场的发展,适时完善儿童鞋的安全防线,它的实施将促使企业采用更加安全的制鞋材料和生产工艺,推动行业产业升级,进一步规范童鞋市场、提高童鞋产品的安全性,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作者:许梅芳
中联品检-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