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1.如书立买卖合同的,应以合同为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如未书立买卖合同的,应以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为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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