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和部分2016年度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现将天津市2017年度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企业账户信息表纸质版(加盖公章,1份) (见附件1) 。
2、盖好企业财务章或公章的企业往来收据 (收据样式见附件2) ,收据一式三联一起提交(需要现场填写)。提交当天经核对后即刻返还存根联与做记账凭证联)。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如企业更名,请另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17:00
材料提交地点: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0号窗口(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
注意:请相关单位务必将本公司账户信息表电子版 (模板见附件3) 发送至gaoxinqukjj@163.com。文件名及邮件主题标注:天津市2017年度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企业名称。
联系人:张汝琳 联系电话:83710262
科技发展局
2018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