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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呈快讯内容:关于《关于2023年度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示》-内容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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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3年度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商务发〔2024〕16号)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政策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等工作程序,确定153家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15日-8月2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22724532
市商务局机关纪委22722015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国贸大厦)
附件:2023年度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统计表
2023年度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统计表.xls

提醒各企业:项目申报找对服务机构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