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1
Q & A:甲买乙的房,担心乙会“一房二卖”,甲可以怎么做?


2
Q & A:夫妻共有的房屋,丈夫能不经妻子同意,将房屋卖掉吗?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
Q & A:甲欠乙丙丁钱,以房子抵押作为乙丙丁的担保,三人如何受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4
Q & A: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问题,民法典做出何种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天津宝融律师事务所是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以从事金融法律服务为主,秉承“为客户提供整体金融法律服务”的理念, 根据客户的金融需求和资本运作,提供整体、全方位、全流程金融法律服务。宝融主要从事的专业领域有:新三板、天津OTC挂牌 ;企业兼并、收 购;企业股份制改制、境内外上市;融资租赁、保理;科技中小企业服务;PE/VC综合法律服务。宝融凭借事务所突飞猛进的发展态势以及良好的管理与运营模式, 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来源:天津宝融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