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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存证迈向区块链时代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就中文在线诉某商务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决该商务公司构成侵权。在该案件中第三方存证平台所提供的电子取证数据证据正式获法院采纳,这也是北京法院首次确认利用区块链存储技术的法律效力。
今年以来区块链电子存证法律效力已屡次被司法部门认可。今年7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在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中就已认可区块链电子存证法律效力。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则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区块链技术电子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
北京首例区块链存证案引关注
电子证据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储的证据信息,例如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文章等。区块链因具备不可篡改、可追溯特性,适合与电子存证相结合,存证也是区块链应用的重要场景之一。
近年来,区块链电子存证法律效力逐步被司法系统认可。
今年7月份,杭州在对一起著作权纠纷判决中,认可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这被认为是我国司法领域首次确认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
与上述案例类似,在这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原告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对被告的侵权网页进行取证,并通过区块链储存电子数据的方式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及未被篡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对于采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存证固定的电子数据,应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审查中,法院也认可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区块链具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在确认诉争电子数据已保存至区块链后,其作为一种保持内容完整性的方法具有可靠性。
随后,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司法区块链,成为全国首家应用区块链技术定纷止争的法院。
区块链技术分布式、不易篡改的特性,随着技术本身的成熟和完善,无疑会逐渐被普遍应用,并且能够有效地取代公证机构的一部分职能,减少人力、物力资源消耗,同时也能实现更大程度的公平性。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律师认为,“对于致力于区块链存证领域的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积极发掘区块链存证技术的更多潜力;另一方面,对于电子数据生成过程的存证和固定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技术探索。”
“区块链+司法”充满想象空间
2018年9月初,最高法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1条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被认为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区块链技术电子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也将加速“区块链+司法”应用场景落地。
工信部发布的《2018年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中也指出,利用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证据可有效解决传统存证面临的安全问题。在电子证据生成时被赋予时间戳,电子证据存储固定时通过比对哈希值来验证数据完整性,在传输过程中采用不对称加密技术对电子证据进行加密保障传输安全,充分保障了证据真实性和安全性。“在取证环节,由于区块链存证方式为分布式存储,允许司法机构、仲裁机构、审计机构等多个节点在联盟链上共享电子证据,理论上可以实现秒级数据传输,降低取证的时间成本,优化仲裁流程,提高多方协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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