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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4日
来源:沈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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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已被确定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简称为消费“三新”试点)。为更好推进试点工作,增加优质消费供给,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入库的项目单位应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
2.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全。
3.申报单位已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纳税记录健全,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4.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5.申报单位同意配合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正向要求
1.项目须在沈阳市范围内组织实施,项目应为在建及待建(新建)项目,原则上项目投建及建成时间不早于2025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时间不晚于2027年6月30日。对于在建项目,其2025年9月30日前发生的项目投资额不纳入支持范围。
2.申报项目需符合试点支持三大方向。项目信息应完整、详实(如首发项目,不得简单以“开展首发活动”“引入首店”等作为项目名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所属支持方向、行业领域、建设主要内容、预期目标成效、实施地点、建设开始年月、结束年月、投资主体、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预期带动就业人数、建成后运营计划等。项目内容应紧扣支持方向,内容真实、合规,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
3.申报项目应以市场化商业项目为主,直接面向消费者,有效丰富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避免纯公益性项目。
4.拟申报的项目可以符合一个或多个支持方向,但仅按申报的支持方向给予资金支持。同一项目符合多个支持方向的,不得进行拆分申报。
(二)反向要求(不予支持情形)
1.不予支持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已申请并获得国债支持的项目。
2.不予支持建设内容模糊、成效无法判断,以及不符合国家有关鼓励或支持发展方向的项目。
3.不予支持新建、扩建基础设施,新建商业综合体,以及各类古镇、纪念馆、博物馆等设施建设,不予支持一般性装修。不予支持党政机关主办、承办或承担部分活动费用的展会、节庆、论坛活动。
4. 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方面,拟支持项目应至少属于试点城市范围内的首发,不予支持区县(市)范围内首发项目。
5. 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方面,原则上不予支持仅短期开展的活动或临时性搭建的消费场景(如一年举行 1—2 次的马拉松等赛事、群众性活动,存续时间少于 1 个月的消费场景,符合其他两个支持方向的项目除外)。不予支持单纯商品消费、单一传统业态项目。
6.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 跨界联名方面,不予支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IP消费场景。不予支持渲染负面或不良情绪的IP 消费场景。
7.其他不符合试点建设支持方向的项目。
四、支持方向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区、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或购物区、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推广自主品牌+直供直销,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费场景。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知识产权(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五、项目申报
请各区、县(市)商务、文旅、体育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挖掘本地区、本领域的“三新”试点项目,积极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对收到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与推荐。
项目申报材料应根据项目申报主体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报送部门。对申报主体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不是文旅、体育部门的,其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商务部门。
项目申报单位需如实、完整填写沈阳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1)、《沈阳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企业申报表》(附件2)。
六、有关要求
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对初步审核通过后的项目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及附件1、附件2,于2025年12月31日下班前统一上报。
市商务局将会同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工作,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沈阳市消费“三新”试点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专项资金仅对项目库内的项目给予支持。
七、申报咨询
全市各地区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各地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
各地区文旅部门联系方式 |
各地区体育部门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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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
024-23226350 |
和平区 |
024-31912608 |
和平区 |
024-31912612 |
沈河区 |
024-81270809 |
沈河区 |
024-24852609 |
沈河区 |
024-24859766 |
皇姑区 |
024-86850686 |
皇姑区 |
024-86204632 |
皇姑区 |
024-86233618 |
铁西区 |
024-25621563 |
铁西区 |
024-85729401 |
铁西区 |
024-25128562 |
大东区 |
024-28110023 |
大东区 |
024-88517357 |
大东区 |
024-88721831 |
浑南区 |
024-24238763 |
浑南区 |
024-24821675 |
浑南区 |
024-24821675 |
于洪区 |
024-28514170 |
于洪区 |
024-25321035 |
于洪区 |
024-25321036 |
沈北新区 |
024-88042473 |
沈北新区 |
024-89605959 |
沈北新区 |
024-89862596 |
苏家屯区 |
024-67987702 |
苏家屯区 |
024-89812268 |
苏家屯区 |
024-29829963 |
辽中区 |
024-87881319 |
辽中区 |
024-87769933 |
辽中区 |
024-87777773 |
新民市 |
024-87851750 |
新民市 |
024-87851272 |
新民市 |
024-87851272 |
法库县 |
024-87119529 |
法库县 |
024-87128097 |
法库县 |
024-87128097 |
康平县 |
024-87288699 |
康平县 |
024-62317020 |
康平县 |
024-62317020 |
附件:
附件1.沈阳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沈阳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企业申报表.xls
附件3.沈阳市消费“三新”项目填报说明.docx
沈阳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4日
提醒各企业:项目申报找对服务机构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