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拟在本年度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切实做好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辅导,杭州高新区科技局组织开展2016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拟在2016年进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单位(不含2016年须重新认定的企业)。
杭州高新区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企业10万元奖励,用于奖励企业主要经营者。
填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信息表》于2016年3月31日前发送邮件至:hzgxkjj@163.com
附件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信息表
附件2:《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附件 3:《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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