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软件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要求,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资委等政府主管部门开展我国软件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经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授权,我协会为浙江省范围组织开展软件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唯一单位。现转发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开展“2017年(第十一批)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知。请各有关软件企业对照参评条件,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企业竞争力、经营状况、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特性因素、信用记录、供应商和客户状况等多个方面。
评价程序
软件企业信用评价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实行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信用评价中心组织初评、专家会审定、公示,并报商务部和国资委备案批准后发布。
评价意义
信用评价的等级结果广泛应用于市场准入、招投标、税收优惠、重点企业申报、政府采购、资质认定、项目申请、示范基地创建、信用保险和融资信贷等各项工作之中。
申报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满三个会计年度(即公司成立时间大于三年)的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的企业;
2.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3.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4.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政管理机构通报、重大投诉等不良记录。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7年4月25日为报名截止日期,企业需将《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参评申请》填写好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进行报名。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旦 沈卓憬
联系电话:0571-88473227/87672630
传真号码:0571-88473228
邮箱:xh3227@vip.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8(邮编310012)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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