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35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标战略发〔2018〕1号),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见协会官网,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4月18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递送至我协会(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
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奖项分为重大贡献奖和优秀贡献奖。申报项目包括标准制(修)订项目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每个组织每次申报内容可以包括一个项目或者多个项目。
1.标准制(修)订项目包括以下情形。其中,主导制(修)订标准是指在标准制(修)订者名单中排列首位,组织制(修)订标准是指标准的发布者或者牵头制定者。
2.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为主承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并已经通过项目考核验收。为主承担是指项目的牵头组织和协调者。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8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