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各相关企业、研发机构、园区:
为进一步摸清全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产业现状,构建全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产业监测体系,现就组织开展全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企业、研发机构、园区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
1、企业入库。
请各设区市根据《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企业入库指南(试行)》(见附件1),组织指导本地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企业,特别是申报过厅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腾云驾数”互联网大数据企业转型升级计划、省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及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填写入库信息。南京、无锡、苏州3市首批入库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不少于100家,区块链企业不少于30家;常州、南通2市首批入库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不少于80家,区块链企业不少于20家;徐州等8市首批入库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不少于50家,区块链企业不少于10家。
2、研发机构入库。
请各设区市组织梳理本地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研发机构,并组织指导相关机构入库。重点关注近年来新成立的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入库机构数不限。
3、园区入库。
请各设区市组织梳理本地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重点园区(含企业自建园区),要求园区集聚度较好(相关企业数不少于10家),对产业发展带动性较强,入库园区数不限。
二、入库程序
入库数据是制定并落实产业支持政策的重要参考,入库企业、研发机构是享受江苏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领域专项资金等支持政策的基本依据,请各设区市工信局、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组织,如期完成入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