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有关注册制改革的授权决定,将在本次人大常委会上审议。不过,记者发现,本次会议仍然没有安排《证券法》修订草案的审议,修法“二读”或将推迟到2016年。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授权决定后,国务院将根据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对具体事项作出相关制度安排。之后,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审核要求、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职责以及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取决于上述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有证券法学专业人士预计,下周授权决定获审议通过是大概率事件,届时注册制实施将具有合法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注册制会立刻实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国股票市场面临两大问题:一是长期累积形成的“IPO堰塞湖”,截至目前排队上市企业仍有700余家;二是市场缺少严刑峻法,市场主体责任不够明确。如果这两个问题不得到彻底解决,监管层不可能全面推出注册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