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税务总局有关“股权激励与技术入股”的相关政策,近日,市税务局制定了《股权激励与技术入股有关个人所得税受理事项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实施时间
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以往操作规定与本《规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
事项目录
共21项。
一、事项名称1: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延期纳税(备案类)
二、事项名称1.1: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资料报送
三、事项名称2: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延期纳税(备案类)
四、事项名称2.1: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资料报送
五、事项名称3:上市公司股权奖励延期纳税(备案类)
六、事项名称3.1: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
七、事项名称3.2:上市公司股权奖励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资料报送
八、事项名称4:非上市公司股票(权)期权递延纳税(备案类)
九、事项名称4.1: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资料报送
十、事项名称5:非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递延纳税(备案类)
十一、事项名称5.1:非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资料报送
十二、事项名称6: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年度报告(备案类)
十三、事项名称7:非上市公司股权奖励递延纳税(备案类)
十四、事项名称7.1:非上市公司股权奖励递延纳税年度报告(备案类)
十五、事项名称7.2: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备案
十六、事项名称7.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备案
十七、事项名称7.4:股权奖励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资料报送
十八、事项名称8:个人以技术入股递延纳税(备案类)
十九、事项名称8.1:个人以技术入股递延纳税年度报告
二十、事项名称8.2: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二十一、事项名称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增值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资料报送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文章来源:上海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