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北京新增中深层地热能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
6月28日,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了实施中心城区可再生能源精细化发展、建设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平原新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加快生态涵养区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发展、打造可再生能源特色应用示范区等发展策略。

《行动方案》明确推进中深层地热能暖民工程。按照取热不耗水、完全同层回灌的原则,开展城市副中心、朝阳区、昌平区和延庆区等深层地热供暖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南城区、良乡、小汤山、双桥、京西北和凤河营等地热田向供暖转型,实现深层地热资源用途优化整合。稳妥有序推进中深层井下换热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推动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中深层井下换热等示范项目建设。推动西集地热开发利用长输供热工程和大兴采育地热集中供暖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到2025年,全市新增中深层地热能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
《行动方案》针对工业、建筑、交通、供暖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行业,提出加强行业统筹的措施,研究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协调组织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建建筑优先使用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平原新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充分发挥平原新城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推动新建园区、新建建筑、新建设施可再生能源多场景高水平应用。全面推广地热及热泵系统耦合供热模式,新增供热设施原则上以可再生能源为主。
《行动方案》要求在张家湾、宋庄、台湖等特色小镇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样板,加快建设城市绿心三大建筑及共享空间、六合村能源站等多能互补供热项目,积极推动通州区东南部中深层地热试点项目落地实施,探索区域可再生能源综合服务商业模式。到2025年,城市副中心本地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达到 20%以上,地热及热泵供暖面积达到450万平方米以上。
《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干热岩开发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开展中深层地热供暖技术创新。研究制定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强化可再生能源政策与相关领域政策衔接。研究在规划图则中明确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系统应用要求,将可再生能源应用所需的设施空间、建设形式、城市设计等要求纳入规划体系。
《行动方案》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持续提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成效、可再生能源法规政策机制不断完善”的“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4.4%以上,力争达到15%以上,到2030年,比重提升到25%左右的具体目标。

来源:地热能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