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原文:
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shbx/202205/t20220526_450148.html
政策原文:
http://www.nhsa.gov.cn/art/2022/5/25/art_37_8228.html
政策原文:
http://rsj.gz.gov.cn/ywzt/jycy/tzgg/content/post_8279810.html
重点摘要
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
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
政策原文:
http://rst.jiangxi.gov.cn/art/2022/5/9/art_47856_3954260.html
政策原文:
https://www.dl.gov.cn/art/2022/5/25/art_1437_2019312.html
(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四)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五)经本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六)在本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七)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政策原文:
http://rst.qinghai.gov.cn/pages/zxzx/tzgg/83048.html?frompage=homepage
政策原文:
http://zfgjj.fuzhou.gov.cn/zz/zwgk/zcfg/202205/t20220530_437047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