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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是“我”的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

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是“我”的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 三茅HR研习社
202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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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者 | 老咸余

来源 | 三茅HR成长社



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我还真经历过。
2015年6月,我工作的第一次,给了深圳一家台资企业。
当时的我挺傻,稀里糊涂地吃了几个月的外卖,又吃过了月饼,转眼到了十一假期前夕,还不见有人和我谈起转正事宜,可我竟然不觉得奇怪。
直到七天长假回来,直属上级才告诉我“你已经来公司三个多月了知道不”
但他接着说“试用期要从三个月延长到6个月”,对于原因他支支吾吾,我索性当场拒绝了这种无聊的安排,顺便要来了一张离职申请表。


我至今记得,我在离职申请理由上只写了两个狂草的“无聊”,这事就这么告一段落了。
平心而论,我那时候少不更事、狷介轻狂,但我工作蛮努力的,基本也达到了公司的要求;所以,本质上我是被pua了,但我那时的内心却很阿Q,自在豪迈。
身在职场多年,我渐渐发现,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的,不是少数人,而是非常普遍的“待遇”。
很多人亲身经历过,或者至少亲身目睹过,只是这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故事的情况可能不太一样。
有人说,“我可以接受试用期被辞退,但是我有一个怀疑的点就是为什么是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
没错,明明有努力在工作,能力或许有所欠缺,但是如果说能力真的欠缺的话,那完全可以在中间辞退,为什么要拖到最后一天?


01

利益


公司之所以选择在试用期最后一天裁员,有时候完全是出于利益考虑。
@橙橙 曾经入职成都一家做云服务的科技公司,只入职了不到两周,却听闻公司都在传“老板没融到资”,因此要大批裁员。
后来,@橙橙 果然就被裁了,@橙橙 并不觉得有多糟糕,原因是当时一起被辞退的,还有一位即将在第二天转正的测试组同事。
在不讲人情,只讲利益的局面下,试用期第一天和试用期最后一天,似乎没有多少差异。
“简直无法想象他当时的心情。”@橙橙 描述道。
@何敏 所在的公司曾有一位同事K,单纯的K在3个月试用期的最后一天还在张罗着写转正申请,但是,公司要裁掉他,而且手起刀落地裁,当天就让走人。
不可思议的是,公司裁掉K之后,并不完全放开K走,而是又和K签了一份兼职协议,把K在职的任务外包给K,才心满意足地放行。
这样的骚操作,其实很容易理解,K的任务公司既不能丢开(一天都不能丢开),又大概率很难快速找到或者找不到更便宜的人来替代K,但是公司又想节省成本,所以,只能以退为进,先辞退再外包。
“这样的公司,倒也简单。凡事从利益出发,完全不用讲一丝情面或脸面。作为员工在没特别的情况下,也只看利益就好了,老板什么道德绑架、画饼、感情牌都可以丢开。”@何敏 说道。


02
领导


领导有时候会导致一名员工的“突然消失”,领导的理由非常地形形色色。
一家公司某小组成员,是清一色的“娘子军”,后来阴差阳错招了个男生进来,又来了个新的部门主管,主管希望未来整个组都是女生,因此决定解雇那位“不幸”的男生。
本来未必要拖到男生试用期最后一天才辞退他,只是部门即将有一次为期一周的集体旅游,出门在外,全是女生多有不便,也不安全,因此,就想着让这位男生“撑撑场面”。
男生在被“利用”完之后,眼看到了试用期的最后一天,果然部门主管二话没说就辞退了他,从此没有人再提起这件事。
@王蔷 几年前曾经进入一家小公司做售后客服工作,事情很容易,工作量也不大,老老实实干了个把月,实习期过了还没签正式合同,没想到,五一假期前一天,老板弟弟亲自走过来通知“你被辞退了”,理由是觉得她适应不了新产品,让她当天走人。
@王蔷 不明所以,之后找到前领导询问,得到一份聊天记录,才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老板的弟弟一直“看她不顺眼”。

@普利斯 有个同事,因为是老乡,所以走得近,这位老乡在试用期最后一天没给转正,公司说是工作能力不行,但显然不符合事实,因为老乡有着十年工作经验,所有人都觉得她很优秀,当然这要除了她的直属领导。
后来@普利斯 得知老乡的直属领导属于外派人员,除了基本的工资绩效,另外还拿一份补贴,但是,如今公司有老乡这样的“高能力选手”在,出于成本考虑,他的外派工作想必干不了多久,因此他极力反对老乡转正。

好在老乡后来向上投诉,即便最后还是没有留下,但得到了一笔补偿。


03

岗位能力配置偏差



岗位的要求和公司的要求有时候不是一回事,这是因为岗位服从于制度,可公司不一定是制度说了算,有时候是老板说了算。
@王芳 是上海某公司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前不久她招了一位1年工作经验的文案女孩,给的月薪是6K。
这个级别的文案工作要求不高,有时候写点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文章,有时候洗洗稿就行,工作量也不是很大。
但是,后来老板说要再做一个企业公众号,需要写一些观点、新闻、热点等等,重点是让他转发出去有面子。
看来老板非常重视这件事,只是显然已经超出了文案女孩的能力,结果就是老板嫌弃文案妹子的文笔没创意、没有直击灵魂,总之各种写得不好
很快,文案女孩3个月试用期就要到头了HR找@王芳谈话,说老板对文案女孩不满意,不想留,让@王芳 写部门意见的时候写“能力不匹配,不予留用”。
接着,HR又找到文案女孩,告诉她“遵从部门领导的意见,不录用……”
文案女孩马上找到@王芳,责备道:“不满意为什么不早说?现在都11月份了,工作也不好找了,不满意还用了那么久。”
@王芳 无可奈何,她自觉也是这件事的“受害者”之一。


04


那么,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是“我”的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
我认为是公司的问题更大一些,原因在于,公司在这件事上可以改善的空间更大一些。

诺奖经济学家科斯有个定律:“当意外来临时,谁的成本最低,谁的责任就越大。”

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事,能做出这件事的公司,基本放弃了对员工职业生涯应有的责任,还给员工的未来出了个难题,员工非常无辜。
比如,@五郎 就曾在一位下属试用期的最后一周辞退了对方,原因在于这家公司对管理没有任何要求,员工的转正有时依赖于直属领导的记性。
但是,“leader”其实记不住哪个下属试用期到几号为止。
@五郎 说“我辞退他,仅仅是因为HR提醒我再不辞退就转正了”。
但是@五郎 对此颇感不安,他发现记性靠不住,后面就换了个办法,不匹配的人尽量在一个月之内就辞退,以免夜长梦多留;另外,他还把合同上的试用期延长到6个月,相对的补偿是试用期发放100%薪酬。
从此,@五郎 再也没有卡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天辞退过员工。
当然,有些公司确有不可抗外力的苦衷,经济萧条的时候,出于利益考虑,合理的裁员,刚好让你撞上了也是有的。
但这毕竟是少数,而且就算公司因为客观原因裁员,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给员工支付合同解除补偿,才说得过去,但是试用期辞退给补偿,有几家公司做得到?
而有些公司会申辩,试用期是在给员工机会,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只是因为员工没有抓住机会,这就又击鼓传花又把责任推到了员工身上。
但其实不然,公司没道理把员工的去留,寄托在试用期的最后一次考核上。
公司应该允许“后进”的存在。
我记得读书的时候,每到秋季运动会,基本得靠最后一排的学生来力挽狂澜,这种人就是“后进”。
招聘环节的是筛选人才的主要阶段,如果是企业对此人的人品看走了眼,应该越早让员工走越好;
如果员工人品不错,能力没有达标,企业应该帮助员工提升,并试用期的每个月都应该设置一次考核,帮助员工达标,这种人也就是公司的“后进”。
有些公司对低绩效的员工听之任之,甚至揠苗助长提高考核要求变相达到劝退员工的目的,这么做不仅对企业没有任何好处,还有违法风险。
最不善良的,是那种既不想留下员工,又要把员工压榨到最后一分钟的公司。
当然,分清谁对谁错,也并不那么重要。比如,有些公司会说“我不在乎,也不介意做坏人”。
我听说,有一家公司在同一时期一共招了7个人,在三个月之内,一位刚进公司的HR,连带他招的人和他自己无一不被公司辞退得干干净净。
一位当事员工说道:“最可恶的不是工作没了,或者怀疑自己的能力,而是每人走之前,他会找各种理由把你骂得一文不值。”
所以,个世界不缺烂公司和恶老板,最令人嗤之以鼻的雇主。

作为员工,也无需气馁,不必因为遇到了恶司陷入精神内耗。

职场如情场,求职就和找对象一样,要不断试错,才能遇到对的人和对的雇主。

所以,如果你遇到了一家不太善良的公司,就当是遇到了一个渣男/渣女,请你坚决捍卫个人利益,然后用100%的激情,头也不回地奔向下一个就行了。


作者简介:老咸余,三茅网主编。三茅HR研习社转载发布。

注:部分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三茅HR研习社”立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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