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如何吸引人才、挽留人才,是每家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现实问题。股权激励是留住人才的有效举措,但如何用好,这其中有些门道。常见的股权激励有两种操作模式,一种是员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期权,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期后,按发行时的执行价格选择行权或者不行权;另一种是公司大股东以较低的价格转让或无偿赠予核心员工。站在公司或者员工的立场,这两种操作模式各有弊端。
近期,上海股交中心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进行了创新研发,成功推出依托可转债模式下的股权激励新做法,首单“2019华闵可转债”成功落地,由公司对核心员工定向发行一笔实质为股权激励的3+1年期可转债,既给到员工转股选择权,又在等待期间保障了员工的固定收益。
上海华闵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是上海股交中心Q板优秀企业的典型代表,公司依托高校雄厚的科技研发能力,通过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将学科研究成果运用到环境事务管理、环境咨询、环保处理方案设计、环保工程中去。公司持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评证书,自主研发取得20余项知识产权,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上海市科委创新基金和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是华东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产学研基地和实习基地。
上海股交中心依托可转债模式,结合法律法规、市场规则和同类产品方案,对华闵环境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创新设计。在新方案下,采用可转债作为股权激励的手段,把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形式转换为具有固定收益性质的债券,即使最终员工选择放弃行权转股,也可以收回本金并获得稳定的利息收益回报;综合考虑发行人的现金流、偿债能力以及担保措施,将债券利息设定在合理范畴,定期付息,相当于向核心员工实施高回报奖励,且风险可控;考虑到该可转债对认购人的特殊要求,根据员工司龄、考评等维度设定认购上限,债券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股交中心可转债交易系统中实施转让限制,员工提前离职的,公司可通过交易安排或者行使赎回权方式收回离职员工所持可转债,相应利息收益根据持有期据实结清,以减少纠纷,将退出机制制度化,做到透明公正。
相比于传统的股权激励方案,带有股权激励性质的可转债发行方案更具有吸引力,实现了公司与员工的双赢。在上位法允许、国家政策支持以及满足企业实际需求的情况下,“2019华闵可转债”无疑提供了一种值得借鉴、切实服务实体企业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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