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直指互联网弊端。港股五大科技股10日应声大跌,一天蒸发市值4300亿元。截至收盘,美团大跌10.5%,京东集团跌8.78%,阿里巴巴跌5.1%,腾讯跌4.42%,小米集团跌4.31%。
11日,互联网巨头股价继续“一路向南”。截至收盘,阿里巴巴、京东集团、美团三股再次大跌超9%,小米、腾讯同样跌幅较大。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2020.11.11
突然暴跌,这份文件惹的“祸”?
很大程度上,这份文件触及了互联网平台的痛处。
征求意见稿共分六章24条,有针对性地对《反垄断法》的相关制度进行了细化,以更好地指导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文件特别提出,涉及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同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搭售”等屡禁不止的行为都可被认定为垄断。
指南中涉及最多莫过于电商行业。市场分析认为,指南发布时间选在双十一前夕,对于电商行业的震慑不言而喻。尽管尚未有头部公司针对此做出回应,但二级市场的反映十分强烈,除了港股互联网公司连续大跌之外,隔夜美股同样跌幅巨大,阿里巴巴美股跌超8%,抹去一个月多以来的涨幅,京东、拼多多、虎牙、人人网等知名互联网公司亦不同程度下跌。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D,2020.11.10
以史为鉴,反垄断监管影响多大?
从汽车、医药等行业的监管历程中不难发现,对于互联网平台的长期反垄断监管或许刚刚开始。
2015年6月起,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汽车指南》),并于2016年3月发布《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2019年1月4日正式出台的《汽车指南》从相关市场界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为汽车行业的经营者提供了全方位的反垄断合规指导。
2017年,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一部针对医药行业这一特定行业的价格垄断指南——《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正式出台,《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今年10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意味着原料药反垄断再进一城。
原料药领域的垄断问题也屡见不鲜,部分原料药及药品的价格暴涨甚至一度断货,严重损害了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也增加了国家医保支出。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强调严打原料药领域的垄断行为,今年4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开出原料药领域的最高罚单——山东康惠医药等三家药企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致使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价格飞涨,合计被罚没3.255亿元。
从汽车、医药多年监管经验来看,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过程中也势必将出现诸多难点,监管的完善也需要时日,但同时也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以此来更好地保障行业其他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监管趋严,互联网平台如何应对?
业内专家表示,在反垄断合规经营方面,平台型企业应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转变,主动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积极做好反垄断合规管理。
笔者注意到,多家互联网平台曾因“二选一”产生纠纷,部分企业此前亦对于“二选一”等话题进行过回应。例如,在去年乌镇互联网大会上,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曾表示,“二选一”的过程中,获益的只有大平台本身,而受损的则是消费者和千千万万个商家。商家对于“二选一”的容忍已经绷紧至极限。在当下的市场和行业竞争环境下,垄断的道路已经彻底封闭。新的消费趋势变化一定会影响新零售渠道的变化。市场对电商行业生态趋势的判断是“共生共赢”,强权无法持续,共生才能长存。
也有机构指出,短期来看,反垄断加强监管下相关龙头的估值短期或受到一定的压制。长期来看,互联网平台的集中度较高是消费互联网自然发展的结果,符合产业发展的基本逻辑,预期监管更多会推动平台公司改进业务规则和产品服务等,不改长期市场地位和投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