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股交中心首单跨境份额质押登记业务成功落地。该业务中,一境内合伙人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出质给同为合伙人的某境外主体,由上海股交中心办理出质登记,旨在为后续份额的跨境转让“保驾护航”。此举通过提前锁定标的份额,为最终转让构建了安全高效的执行路径。
《民法典》与《合伙企业法》均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可以作为质押标的,且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设立。此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发布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除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需履行外汇管理登记手续并满足特定条件外,境内外机构可依法合规地以境内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为标的订立质押协议。
目前,上海股交中心作为上海市唯一合法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质押登记机构,依托灵活多样的质押架构设计方案和合规高效的登记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业务创新,不断拓展份额质押服务的多元价值,支持企业拓宽跨境融资与资源配置渠道,为区域金融开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