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新供销】编者推荐325期《3.15消费者权益日!您了解多少?》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为我国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宗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协年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小法宝免费送给您: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网址是“www.12315.cn”,
手机APP名为“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微信公众号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微信小程序名为“12315”。这个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平台,是工商总局继2016年底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以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

全天候受理投诉举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的要求,工商总局启动了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一期工程将于今年“3·15”期间上线运行。消费者在平台上登录注册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及微信多种途径24小时便捷地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在平台的支持下高效处理消费者诉求,实现消费者诉求网上处理流程透明化。二期工程拟于2017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届时将进一步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收、网上调解、网上跟踪督办,推动跨区域、跨境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
什么是“12315”微信小程序?
找到它:微信客户端最上方搜索窗口搜索“12315”,点击“搜一搜”即可访问“12315”小程序。
使用它:可投诉、举报和查询相关维权知识。
“我要投诉”:对日常生活消费或服务中与商家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事件进行投诉;
“我要举报”:对商家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进行举报。
投诉或举报成功后,就会生成案件编号,可以通过12315小程序的个人中心随时查看投诉举报反馈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