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住建部官网
01
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
02
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
03
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
企业因发生合并申请资质核定的,需对企业资产、人员及相关法律关系等情况进行考核。
04
完善业绩认定方式
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
05
加强信用管理
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当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授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社保、纳税等信息。
06
废止3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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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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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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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9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审核:相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