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维修政策解读:以天津海关航空产业实践为切入点
保税维修是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新业态。天津海关聚焦航空产业,以飞机维修为典型场景,通过情景化方式解析保税维修核心政策要点。
本案例基于真实业务实践改编 [2] 。
主要政策依据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维修业务有关监管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59号)
适用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及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等区域内的保税维修业务,涵盖两类情形:
- 待维修货物从境外运入区内检测、维修后复运出境;
- 待维修货物从境内(区外)运入区内检测、维修后复运回境内(区外)。
外籍船舶、航空器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维修的,不适用本公告 [3] 。
《关于保税维修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3号)
适用于企业以保税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功能失效、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或运输工具(统称“待维修货物”)从境外运入境内进行检测、维修后复运出境的业务模式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