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九屆深圳國際金融博覽會在深圳會展中心(福田)開幕,《方案》正式發布。
《方案》提出,將爭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及其直屬機構發起設立科研中心、測評中心和服務中心等。培育一批為持牌金融機構提供科技服務,數字化業務模式成熟、技術水平高的金融科技「專精特新」企業。同時,《方案》支持深圳各區與香港數碼港等共建「金融科技聯合孵化器」,結合自身產業優勢、資源稟賦發展金融科技特色領域。
《方案》鼓勵兩地高等院校、行業協會等建立金融科技重點技術交流合作平臺,加大對金融科技基礎技術、底層關鍵技術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勵金融企業聯合科技企業,探索人工智能等技術在金融領域應用。支持算力服務供給方為金融科技企業、科研機構提供智能算力服務,通過算力券補貼進一步降低租用智能算力使用成本。
《方案》緊扣「五篇大文章」建設要求,推動金融科技與多領域深度融合。其中,在助力科技金融提質增效方面,方案指出,依法依規支持深圳科技企業用好香港「生物科技公司上市通道」「特專科技公司上市通道」及「科企專線」等政策赴港交所融資。
為推動基於數據資產的金融創新,《方案》提出,依托深圳數據交易所開展基於數據資產的金融創新應用,支持金融機構與深圳數據交易所等機構開展「數據+金融」產業服務等合作,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開展數據資產信托、數據資產增信、數據安全保險、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創新服務。
兩地將持續優化創新監管環境,用好「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金融科技監管沙盒」、「創新金融科技試行項目監管要求」的聯網對接機製,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持擴大應用推廣範圍。
《方案》還要求通過提高人才供給質量、深化行業交流合作、擴大對外開放水平、推動標準體系建設,創新營造行業發展生態。《方案》會推動兩地共同培育金融科技人才,並加強與業界的連系及合作,包括推進「深港澳金融科技師」專才計劃、鼓勵兩地行業協會及金融機構合辦金融科技活動;以及加強兩地大型金融科技活動聯動合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