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改单处理指南

本文作者系广州挚联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关务顾问。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及其内容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或撤销。但在符合规定情形下,可申请修改或撤销。
二、改单原因
日常工作中,部分企业因关务内控管理不合规,可能出现人为申报错误(如商品编码、价格等误报)或运输短溢装等问题,导致单货不符。
结关货物改单通常出于以下考虑:一是影响出口退税或多缴进口税费,造成经济损失;二是影响保税货物核销管理。
三、海关关注要点
海关作为执法者与服务部门,在处理改单时需确保事项符合进出口监管规定。关键节点包括单证审核、现场验证放行及加贸企业的核销结案。
此外,还需综合考虑跨关区、跨部门联合审核以及外管、税务、检疫等部门的衔接。
四、具体处理方法
对未结关放行的报关单,如因配载、装运或运输途中发生客观原因需删改单,可按总署令220号相关要求办理。
对已结关放行货物,若因人为错误申请改单,海关因无法核对实际货物,增加执法难度。企业需提供充足资料支持,否则改单申请通常不予通过。
在允许改单的情况下,涉及以下情形需额外材料:
- 修改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须提供权威归类意见或专业建议书;
- 新增监管单证:须补充提交相应单证;
- 涉及出口退税:须提供税务机构出具的未抵扣或退税证明。
改单过程中,基本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购销合同及运输提单等。若有第三方机构出具还原业务事实的资料(如外管局收付汇记录、银行信用证、原产地证明等),将更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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