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加工账册申报操作指南
一、政策概述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出境加工账册设立等手续。出口和复进口货物不再强制要求在同一口岸办理[1]。
二、系统环境及访问方式
门户网站:用户打开浏览器输入 http://www.singlewindow.cn 即可访问。
操作系统:
- Windows 7 或 10(32位或64位均可)。
- 不推荐 Windows XP 系统。
浏览器:
- Chrome 20 及以上版本(推荐使用 Chrome 50 及以上版本)。
- IE 9 及以上版本(推荐使用 IE 10 或 11 版本)。
三、出境加工账册申报流程
功能简介:出境加工指境内企业将货物委托境外制造或加工后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经营活动。出境加工账册系统实现备案、变更、通关、核报等功能。
重要提醒:界面中带有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录入数据有误时右侧会弹出红色提示。
四、进入与退出系统
登录“单一窗口”标准版网站,输入用户名、密码与验证码登录。选择“加工贸易”菜单中的“出境加工”即可进入系统。
图示:
五、通用功能
移动页签:点击左右箭头图标移动页签。
折叠/展开菜单:点击左侧展示区图标进行菜单折叠或展开。
六、账册系统操作
1. 账册备案:录入表头信息后依次录入出口货物、复进口货物和随附单据数据。
2. 报核申报:包括表头、核报报关单、出口货物、复进口货物等内容。报核表头信息暂存后方可录入其他部分。
七、查询功能
数据查询:支持账册、报核、催核数据的查询、修改、变更及回执查看。
八、通关环节
出口申报:填报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为“出料加工”,征减免税方式为“全免”,填写账册编码。
复进口申报:分列两个商品项填报,一个为原出口货物价值,另一个为境外加工费用等。
注意事项:复进口报关单全免金额不得超过已出口报关单金额,否则会造成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