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关税及税率类型
1. 什么是关税?
关税起源于古代城市国家的收费制度,目前通常定义为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1]。
2. 关税税率类型
根据日本宪法第84条,重要税务事项(如税种、纳税人和税率)需由法律或法律条件明确规定。因此,关税税率由国会立法确定,也可能基于国会批准的条约制定。[1]
在应对海内外环境变化时,政府法令可变更关税税率,例如紧急收费系统。[1] 日本关税税率分为法律规定的税率和条约规定的税率两类。
(一) 法律规定的税率
法律规定的税率即国家税率,由《关税税率法》和《海关临时措施法》决定。[1] 《关税税则法》规定了基本税率,《税收暂行办法法》设定了暂定税率和优惠税率。
(二) 条约规定的税率
根据《WTO协定》,承诺对WTO成员国/地区征收的税率称为协定税率(WTO特许权税率)。此外,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下的伙伴国家可享受低于最惠国待遇的有效税率。[1]
3. 关税表
日本的关税税率通过“关税税率表”规定,采用国际标准产品分类(HS)体系进行商品分类。[1]
(1) 免税品
关税表中部分商品免税,约占总税率的35%,主要包括铁矿石、羊毛、棉花等。[1]
(2) 税率形式
- 估价税: 根据进口商品的价格征税,与价格成比例,但难以掌握适当价格。[1]
- 即付即用税: 根据数量征税,易于计算但价格波动时负担失衡。[1]
- 混合税: 结合估价税和即付即用税,包括选择税和复合税。[1]
(3) 特殊形式的关税
- 差别关税: 进口商品价格低时征收差额关税,价格高时免征或低税率。[1]
- 滑价: 国际市场价格波动时调整关税。[1]
- 季节性关税: 按进口时间变化征税。[1]
- 关税配额制度: 对一定数量的进口产品实行免税或低税率,超出部分适用高税率。[1]
(4) 特殊关税
特殊关税包括不公平销售税、反补贴税、报复税和紧急关税(保障措施),根据世贸组织协定规则实施。[1]
(5) 海关免税、退还和退款
满足特定条件时,进口货物可享受关税减免或退税政策,依据《海关关税法》和《海关临时措施法》执行。[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