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末、颗粒出口分类及空运要求
常见出口的粉末与颗粒分类
1、食品类:食品添加剂,如面粉、淀粉、碳酸钙等;
2、工业类:如铁粉等;
4、化工类:如塑料、墙粉等;
5、原料类:如炭黑、石墨粉等。
托寄物发运要求
如需发运粉末类物品,请先判断货物类别:
对于粉末状、絮状、片状、膏状、半固态等性质不明的货物,或其他不能判断化学性质的化学品,须符合以下要求:
- 不得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收寄标准禁止收寄的货物;
- 需提供口岸认可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及相关文件。
鉴定报告要求
- 签发日期为当年度;
- 由《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机构认可备案表》中指定机构出具;
- 尾页必须包含托寄物样品图片;
- 结论为非限制性货物;
- 一般有效期为当年度,有效期内可多次发运。
哪些产品空运需要提供鉴定报告?
以下是需要提供空运鉴定报告的主要类型:
- 粉末类货物:如金刚石粉、螺旋藻粉、植物提取物等;
- 液体类货物:如化妆液、饮料、营养液保健品等;
- 气体类货物:如自喷漆、杀虫剂(危险品范畴,参考第4类操作);
- 化工类货物:普通化工品需提供普货空运鉴定,危险化工品还需提供危险品空运相关材料;
- 带油性货物:如汽车零部件、化油器或油料箱;
- 带电货物:如电池、电器设备或电动器械(如割草机、高尔夫车、轮椅等);
- 带磁性货物:如音箱类、电机类产品(按IATA902协议要求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