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签署行政令对巴西商品加征40%关税
新关税8月5日生效,部分商品及在途货物可豁免
7月3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对原产于巴西的产品加征40%的额外关税,使总关税税率升至50%,新措施自8月5日起正式生效。此次加征是在原有10%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EPA)关税基础上实施的额外征税,且不影响现有其他关税或限制措施。
适用范围与例外商品
新的40%从价税适用于8月5日或之后进入美国的巴西原产受控商品。行政命令附件I列明以下商品可获豁免:
- 特定硅金属
- 生铁
- 民用飞机及零部件
- 冶金级氧化铝
- 锡矿
- 木浆
- 贵金属
- 能源及能源产品
- 化肥
其他豁免情形包括:
- 受第232条款关税约束的商品
- 根据美国法典第50卷第1702(b)条豁免的商品,如个人通信、人道主义捐赠物资、信息材料,以及与正常旅行相关的交易和随身行李等
在途货物豁免条件
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巴西原产货物可免征新增关税:
- 在行政命令签署后第七天(不含签署当日)美国东部时间凌晨12:01前,已在装货港装船并处于进入美国前的最终运输途中;
- 在2025年10月5日美国东部时间凌晨12:01前完成清关或从仓库提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