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您这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今年2月,烟台某车主周先生接到了交警电话,被告知自己开车时剐蹭了小区内他人停放的车辆,涉嫌肇事逃逸,据小区监控显示锁定了周先生的车辆。他回忆起:当时下车查看后,没找到对方车主的电话,觉得剐蹭不严重便自行离开。
经过交警调查,最终认定周先生的行为是肇事逃逸,被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案例来源:烟台交警)
由上述案例引发出两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是当车辆剐蹭程度极轻微时,车主能否自行驶离现场?二是若剐蹭事故发生时车主确实不知情,后续应如何妥善处理?我们来一探究竟。
情况一:发现剐蹭
但觉得问题不大,先行离开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因此在烟台的案例中,即使驾驶员自认为无事故责任,事故后直接离开现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仍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对于这种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会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还会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那么万一遇到剐蹭其他车辆,又联系不上对方车主的情况,一定记牢这2步:
不要移动车辆,立即下车,给剐蹭部位拍照,包括远景(两车位置+环境)、近景(剐蹭部位+车牌)、剐蹭部位细节(痕迹特写、车漆残留等)。
要主动报警备案,叙述清楚剐蹭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的车辆信息以及离开现场的原因,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以防事后被对方车主高额索赔。
情况二:剐蹭时“完全不知情”
几天后接到通知,怎么做?
肇事逃逸的关键在于“故意”二字,也就是说,“故意逃离”才是逃逸,如果剐蹭极轻,比如没有感受到撞击等,“不知情离开”属于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且事后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并承担责任,便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所以,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具体做法如下:
根据对方发来的证据,确认是不是自己的车,查看剐蹭位置是否有凹陷或者车漆残留。
❶ 剐蹭损失:例如掉漆、轻微划痕等,易被认定为“不知情”。
❷ 行车记录仪、停车场监控:是否拍到剐蹭瞬间及事后反应(是否下车查看等)。
积极配合交警调查,避免争执,明确表达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意愿,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理赔员查勘、定损,协商赔偿。
如果自己被剐蹭却找不到肇事人
该怎么做?
包括剐蹭部位特写,车辆位置中景、远景等;
❶ 停在停车场或小区内,可向物业请求调取监控,然后报警
❷ 停在马路上,可直接报警,调取道路监控
如果成功锁定肇事者,可以让交警帮忙找人并联系赔偿事宜,如果没有拍到肇事人,需要让交警出具一份事故责任证明书,明确事故的性质为“逃逸”。
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理赔员到场或者线上查勘、定损,如果有车损险,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会承担,而且因为自己没有责任,次年保费也不会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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