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及造价争议调解服务质量,使调解工作更加规范、透明运行,更好地履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服务职能,切实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我站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停止使用旧版计价咨询预约系统,改用新版计价咨询预约系统。旧版计价咨询预约系统停止使用前已经预约的咨询仍然有效,请按预约时段到场咨询。
现场咨询应按如下程序进行预约及咨询:
(一)申请人进入计价咨询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并按规定填写咨询申请表格。
(二)申请人预约成功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在预约时段到场咨询,造价争议调解需争议各方人员同时到场参与。
具体操作方式及预约规则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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