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车主、商户:
您好!城区实行停车收费以来,车辆停放更加规范、有序,为市民提供了良好的停车环境,深受广大市民支持拥护,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违规停车行为。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创造畅通有序的停车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打击整治车辆违规停放,进一步规范停车通告如下:
一、打击二轮、三轮车不按规范停车或占用停车泊位停车行为,对违规车辆进行拖移,并进行处罚;
二、打击“一车占两位”等逃避停车收费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锁车轮处理,并进行处罚;
三、打击车辆逆向停放行为,一经发现,锁车轮处理,并进行处罚;
四、打击恶意拖欠停车费行为,对不配合管理,催缴后仍不缴清停车费行为进行锁车或拖车处理;
五、打击车辆交易、维修等将车辆卸牌后长期占用停车位停放的行为,按僵尸车辆进行查处,拖移并进行处罚;
六、禁止大型货车、工程车等大型车辆在城区道路停车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内停车,一经发现,按违停查处。大型车辆可停放在仙人陂路口停车场、水南大道延伸段(富康花园上侧)停车场内。
七、打击四轮机动车辆停放人行道、公共通道行为,一经发现,锁车轮处理,并进行处罚。
请有以上违规停车行为于2019年1月24日前整改到位,并请各商户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宣传通知到位。逾期未整改的,相关管理部门将于1月25日起进行集中整治,实行强制执行。
特此通告
打击以下不和谐的停车行为



1、摩托车、三轮车占用道路停车位


2、车辆不按停车导向、逆向停放


3、一车占两位

4、个别车辆私摘车牌以逃避及时收费


5、四轮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公共通道


6、部分车辆长期拖欠停车费
来源:上犹城市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