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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扩大碳关税覆盖范围
CBAM设定第一阶段适用的相关行业有钢铁、电力、炼油、水泥、铝、有机基础化学品、氢和聚合物以及化肥。相比最初提案,铝、有机化学品、氢和聚合物也被纳入首批需要缴纳碳关税的行业名录。2030年后外购电力的间接排放将纳入碳关税范围。
*炼油产品因技术限制无法将温室气体明确分配至单个出口产品,故CBAM相关基准仅适用于整个炼油厂的产量而非特定产品。
此外,过渡期结束前,欧盟还将重新评估法规实施情况并视情况再次扩大范围至其他未涉及行业。
以下为提案附件I 第一阶段将要实施的行业中产品及对应需核算的温室气体列表,供参考。








3. 新增阶段性CBAM系数
4. 建立欧盟统一的监管机构
5. 统一碳排放量计算方法
南京瑞旭提醒
欧盟的碳关税政策正在加快建立的脚步,相关输欧企业应尽早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以应对贸易壁垒。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自2007年以来帮助中国企业完成了数千份的欧盟REACH注册,“双碳管理”是瑞旭集团高度重视的项目。目前南京瑞旭可为企业提供的双碳服务包括:
产品碳足迹计算
产品EPD认证
组织碳盘查
绿色产品管理软件GPM(双碳模块)
企业碳中和方案设计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企业碳资产管理
碳减排量开发CCER/VCS/C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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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想了解双碳服务的更多内容,敬请联系我司侯经理: 南京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部经理:侯哲先生 TEL:+86 182-0182-2813 E-mail:hz@cirscn.com |

